录总名次选项是成绩管理及下赛次编排模块中的一个模式开关,勾选后比赛结果只能输入本轮针对所有组运动员的总名次,注意是总名次,不是组内的名次,是当前项目在所有竞赛组范围内事先由人工排过序或指定的名次,不能录入成绩,也不检查成绩和名次的对应关系;如果还可以再进行后续赛次编排,在该模式下,编排过程也只使用名次信息,一般只录入满足下赛次分组运动员数量需要的名次信息。

该模式提供了一种管理运动会成绩的简便手段,只需录入需要的名次信息便可直接进行下赛次编排,需要录入多少个有名次的记录,取决于下一赛次在运动项目定义模块下半部分数据中,相应赛次的组数参数,比如按8道比赛的100米项目一共有22人,如果要编排编排第二赛次,就查看运动项目定义模块下半部分数据中的报名人数为17-24行的参数,发现第二赛次将分2组,代表人数范围为9至16人,也就是说理论上在成绩管理及下赛次编排该项目第一赛次界面输入够9到16个名次记录就可以进行编排了。

除了全能项目外,所有运动项目都可以使用本模式,达到只录名次、快捷使用的目的,由于本模式录入的是所有组范围内比较后的总名次,不是组内名次,如果考虑后续编排要使用各组的组内排序名次的话,应该在非本模式下操作,更简便的,可以考虑在运动项目定义模块中将运动项目的的<成绩评判方法>属性改为人工判定,这样在根本上就杜绝可以输入成绩的可能,在有些没有成绩的项目(如拔河等趣味项目)或不想输入成绩、尽量简化录入工作的场合下适用。

和自动排名次一样,如果有相同的名次,后续的下一名次数值会后延,比如有两个第二名的情况下,要输下一名次,就不会有名次为3的情况,手工输入名次时也就不能再输3这个名次,而应输再后面数值为4的名次。

例如下图:

成绩录入时进行合理性检查

其中红圈部分里面的复选框就代表是否开启录总名次模式,开启后自动屏蔽输入检查复选框,表示不进行不检查成绩和名次的对应关系合理性检查。该模式对全能项目的成绩录入不起作用(录入全能子项成绩界面那里不允许直接录入名次)。

开启录总名次模式后,也会影响"再次编排"按钮里面的下赛次编排的逻辑,使得下赛次编排只考虑录入的名次,而不考虑成绩因素,也不按组取晋级到下赛次的运动员。